本帖最後由 jessica 於 2022-3-28 18:01 編輯
在一般人的印象裡,房東屬於“有產一族”,不但有房,還能有閒置的出租房賺錢;而房客則是較弱勢的一群,沒有自己的房子,可能要經常搬家。所以就形成了房客一定是“弱勢群體”的刻板印象,甚至在相關糾紛調解上,加拿大的法規都會向房客傾斜一點,反而讓很多房東不知道該怎麼辦。
最近,多倫多北面萬錦市一名房東幾乎要崩潰了,房客已經欠$35,000租金,現在不但不繼續交租,還賴著不搬。氣人就氣在,房東確實也拿租客沒什麼辦法,只能一邊等著房東和租戶委員會漫長的排期,一邊替租客交每月的水電費,簡直欲哭無淚。
房東Tony Palandra早前將自己父親的房子出租給一個家庭,本來想貼補家用,沒想到現在卻被拖欠租金。他對CTV表示,“他們說會在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付租金,之後又說耶誕節會付,其實他們根本沒有打算付租金。”這讓Palandra沮喪,不斷增加的帳單和持續的問題困擾著這位房東。
更讓Palandra崩潰的是,這名已經欠他$35000房租的租客不但不準備繼續交租,而且還拒絕搬走。Palandra說他只是那些倒楣的房東之一,很多房東已經等待了幾個月,安省房東和租戶委員會由於案件積壓而無法審理。在疫情期間,房東和租戶委員會因為疫情關閉了五個月,像Palandra這樣的房東只能心焦地等待。“沒人向我瞭解情況,線上辦理也沒有人回覆,我已經等了九個月房租了。”Palandra吐槽道。
安省業主關注組織(Ontario Landlords Watch)指,有房東想出售他們的房產,但因為租客拒絕搬離,根本沒法賣。該組織創辦人Kayla Andrade表示,房東很沮喪,甚至想自殺,整個生活都被摧毀了。他們正尋找一切可能的方法讓租客離開。Andrade解釋說,房東和租戶委員會的案件積壓一直就是一個問題,而COVID-19疫情和新裁決系統發生了巨大變化,使情況變得更糟。房東和租戶委員會表示:全球疫情開始的首五個月,他們暫停了非緊急驅逐聽證會,除非是由於嚴重和持續的健康緊急事務、住宅區的安全問題,或住宅區發生的嚴重非法行為。
但現在,情況正在慢慢開始好轉,現在平均安排在三到四個月內完成新案件。而且如果申請人認為應該優先安排他們的申請,可以提交一份縮短時間請求表格。這些請求將由審裁官審查以作出決定,如果獲得批准,聽證會安排在幾個星期內。
最近,CBC新聞就報導過一個房主賣房結果遇上租霸的傷心事。
安省的Kashif Siddiqui和Salma Siddiqui夫婦6個月前,將密西沙加市的投資房賣掉後,住在房子裡的租客拒絕搬離,並不再支付租金,共拖欠10200元,同時等待房東和租戶委員會對該案件進行裁決。房屋的買家已經同意將交房日期推後兩次,他們現在說,如不能在4月30日前將房屋騰空,他們將提起訴訟。Siddiqu夫婦被夾在中間無可奈何。
根據租賃協定,Siddiquis夫婦於2020年12月將地下室租給了Alberto Almeda和他的前妻,租金為每月1700元。去年夏天,Siddiquis夫婦決定出售該房屋。他們在7月口頭通知樓上和樓下的租戶他們打算將屋掛牌出售,並在8月簽署一份銷售協定,成交日期為12月15日。
樓上的租戶在10月底離開,但樓下的租戶Almeda與妻子離婚,並表示他和家人將在11月底前搬出。讓Siddiquis夫婦鬱悶的是,11月29日,Almeda還告訴他們將搬走,結果之後就通知房東拒絕搬家。而一直負責繳納房租的Almeda前妻固定支付的房租支票也被銀行宣佈無效被退回,銀行稱帳戶無法被追蹤。 Almeda的前妻表示,自己在7月已經搬離了這套房屋,並與Almeda交涉過房屋的租賃時間和租金的問題,不過Almeda並未回應,也拒絕接受媒體採訪。對於拒絕搬家的理由,Almeda也是相當強勢和奇葩,理由是疫情期間就業率低,他找工作困難、沒辦法再找地方居住。當房東表示,希望與Almeda具體交涉時,這位租客也“果斷回絕”。但對於搬家和交租,租客一直態度強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