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al Post:CERB審核官員被要求即使申請者是主動離職、由於過失被開除、或者在疫情期間請假,都必須照樣發錢! 要知道CERB補助本意是為了給受疫情衝擊而丟掉工作的加拿大人提供資助,申請者可以連續領取4個月得到$8000加幣的補助。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但申請條件中也明確規定了申請者不可在主動離職的情況下申請該項補助,而且需要確定自己將在15天之內失去工作才可申請。因此,主動在疫情期間請假者其實根本沒有失去工作,本來不應該符合申請資格的。
審批選項有問題
《國家郵報》稱,最新洩露的這份名為“COVID-19 and deferral of adjudication on an EI Emergency Response Benefit claim”的工作紀要中提到:
審核申請者是否主動離職或因過失被開除時需要進行一項名為“查詢事實”(fact-finding)的流程,而工作紀要卻明確提出“不要進行事實查詢”的指示(原文:“no fact -finding is requir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