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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溫自家下水管堵塞 自己出錢維修最後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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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odywang發表於 2020-12-24 17:48:1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roodywang 於 2020-12-24 17:51 編輯

如果您是北溫居民,如果發現您的下水管道有問題,請在致電管道工之前,最好先致電市政當局,否則後果嚴重。BC省民事法庭最近駁回北溫一名男子要求市政當局支付其下水管道維修費用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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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本周發布的書面裁定,北溫居民彼得·格蘭傑(Peter Granger)發現市府擁有的下水道長出的樹根導致自家廁所馬桶水倒流後並出錢進行清理之後,結果發現北溫市政不支付費用,為此告到法庭,要求賠償。

今年2月8日,房客告訴格蘭傑,家裡的廁所的馬桶出現水倒流。格蘭傑雇傭了一位水管工檢查下水管道。檢查發現,在他房屋範圍之外的屬於北溫市府的管道中長出了樹根。之後,水管工清除了樹根,並給格蘭傑開了一張988元的賬單。格蘭傑立即向區政府報告並要求賠償。但該區政府辯稱,由於其業主沒有遵循“先致電我們”(call us first)的政策,自己就雇管道工進行清理,因此不承擔責任。

根據市政官網:“如果您的自來水或下水道系統有問題,但您不知道是什麼原因造成的,請先致電給我們,然後再致電給水管工。”裁決也指地區政府檢查員可以“全天候”進行調查。“如果阻塞的原因是私人房屋,該地區會通知房屋業主致電水管工完成維修。如果是在地區政府所管理的財產上,工作人員會對其進行評估並確定需要如何維修。

格蘭傑認為,他無法知道堵塞是源於內部管道問題還是地區的基礎設施,因此該地區應負責維修費用。對此,法庭成員Trisha Apland表示不同意,指作為居民應該遵守該地區的政策。該地區的規章禁止任何人在下水道系統上工作,除非事先征得該地區政府同意。由於現行的法規,除非在非常嚴格的情況下,否則市政當局不對下水道或排水系統的故障或造成的損害負責 。

該裁決得出結論“沒有證據表明(該地區的“先致電給我們”政策)是不合理或不合理的,或者是出於惡意。也沒有證據或建議表明該地區未能在其下水道方面採取合理行動,所以認為該地區並非疏忽大意。”從而駁回了北溫居民格蘭傑的要求。相信大溫其他市政也有類似的規定!

原文參考NS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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