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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溫哥華富豪女 男子離婚一團糟損失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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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發表於 2023-7-28 18:42:0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列治文華人王先生(Xiao Min (Shaun) Wang)   與前妻離婚,離婚協議涉及到列治文多處房產,損失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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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痛苦的離婚訴訟的一部分,丈夫必須向前妻家庭支付超過 130 萬元。據法庭文件描述:王先生和前妻李女士都是中國來的新移民2012年,王先生參與了其岳父母數百萬元購買列治文Aberdeen  Centre數個商業單位元的交易。然而,他們的婚姻在2019年出現問題,二人互相指責對方不忠。就在那時,二人開始漫長的離婚訴訟,關於他們的生意和個人交易中誰擁有什麼資產的爭論也開始。

李女士和王先生於2003年在中國結婚。他們於2009年移民到加拿大,李女士的父母Hongsheng Li 和 Chaoxia Peng也隨之移民來到加拿大。這對夫婦搬到 BC 省後一直得到李女士父母的經濟支援,直到 2019 年分居為止。“沒有明確的證據表明王先生曾有正規的工作或利用自己的資金進行商業活動獲得了任何獨立收入”BC。Brongers法官補充說,王先生作為房地產經紀人在與李氏家族無關的交易中曾獲得的傭金收入“但微乎其微”,而他從自己設立的公司獲得的收入“也很有限”。不過,王先生確實協助李女士的父母進行房地產和其他投資。

2012年,李的父母通過王先生的公司West Ask購買了Aberdeen  Centre的5個辦公單位,總價為2,270,269元。與其他單位不同,第六套單位於 2015 年 8 月以 338,000 元的價格購買,並註冊在李女士的名下。其中一間單位作為王先生的辦公室,其他單位則出租。在他們的戀愛關係中,李女士的父母向王先生於 2014 年註冊的 AXKA Group Inc. 投資了 140 萬元,並通過 West Ask 向兩隻共同基金投資了 200 萬元。

2018年,由於家庭問題的“爭吵”,王先生搬了出去,王先生和李家的關係變得緊張。

2018年秋天,李女士的父母就被王先生盜取的錢財向王先生提起民事訴訟,李女士則提出離婚和家庭財產分割的家庭索賠。未經李女士父母許可,王先生將West Ask的65,000元轉移給AXKA,並以280,000元的價格將West Ask擁有的Aberdeen Square一套單位出售給協力廠商,並保留所得款項供其個人使用。王先生聲稱他出售房產是“為了生存”,李女士家人原諒了他這樣做。

2019 年初,王先生與李女士家人和解後,訴訟請求終止,但王先生和李女士在互相指控對方不忠後,最終決定於當年夏天晚些時候分居。Bronger法官寫道,王先生還被指控拿走了他岳母“存放在銀行保險箱裡的昂貴Tiffany 珠寶”。隨後,李女士及其父母決定于2019年秋季將王某告上法庭,要求離婚並追回贓款,並於今年開庭審理。

在法官的裁決中,他對王先生證詞的可靠性表示懷疑,因為王先生在回答李氏家族和West Ask的律師的問題時“經常閃爍其辭、含糊其辭,有時不耐煩、愛爭論”。而李氏家族,從他們在法庭上的表現來看,被認為更可信。法官裁定,李女士名下的Aberdeen  Centre公寓不屬於家庭財產。然而,該單位的價值增加了 74,877,76 元,這確實構成了家庭財產,這意味著王先生有權獲得同等份額的 37,438.88 元。

王先生還聲稱,家裡的兩處住宅被視為家庭財產,但法官不同意,並聲稱這些房子歸李女士父母所有。至於West Ask,“主要用作李女士父母提供資金的投資工具”,法官發現李女士和王先生均未實際擁有該公司的任何股份。當李女士的父母在王先生的協助下購買Aberdeen  Centre單位時,他們的印象是他們是在一家新公司下購買的,而他們持有該公司的全部股份。“然而,當時李女士父母並不知道,王先生實際上利用了一家現有的公司——West Ask——來收購Aberdeen  Centre商業單位,並且沒有提供文件證明李女士父母現在是Aberdeen  Centre   商業單位的公司唯一的股東。李女士的父親意識到這一問題後,王先生被要求改正這一問題,儘管王先生和李女士簽署的相關文件已經丟失,但法官仍然得出李的父母是West Ask的唯一股東的結論。

在訴訟過程中,李女士的父母聲稱前女婿王先生在未經他們同意的情況下從他們那裡拿走了100萬元並將錢轉給了AXKA。李女士的父親告訴法庭,王先生向他的岳父母提出了一項計畫,將這筆錢轉移到他們名下的一家新公司,這樣他就可以假裝一家新公司願意投資AXKA,從而繼續擔任該公司的首席執行官。李女士父母同意了,但條件是未經他們同意不得轉移這筆錢。王先生還是這麼做了。

另一方面,王先生聲稱他的岳父同意通過另一家公司投資AXKA。他對事件的描述被法官駁回。法官表示,李女士的父母在 2015 年進行了直接投資後,再通過另一家公司進行間接投資是沒有意義的,他認為王先生的安排是“一種策略,旨在製造李女士父母批准 100 萬元的假像”。)儘管李氏父母有相反的意願,但仍對 AXKA 進行投資。”王先生還被發現挪用了 West Ask 價值 65,000 元的資金,將其轉移至 AXKA。當他出售Aberdeen  Centre   辦公單位時,他也違反了 West Ask 董事的信託義務。

好在岳父母出資都有證據,法官在調查後發現,雖然房產確實是夫妻倆共有的,但是出資人均為女方的父母,所以男方無權享有。至於兩人名下帳戶內的存款,則是一人一半,而孩子由於雙方共同約定撫養權歸丈夫所有。關於撫養費女方主動提出每月支付1000加元,因為女方在中國有房租收入,每年在加拿大報稅17,453加元,但丈夫指女方出租收入超過40萬人民幣,因此要求每月支付3306加元,但法官判女方需要每個月支付795加元的撫養費,同時規定未經孩子母親同意或法院命令,王先生不得將孩子帶離大溫哥華。與此同時,王先生還需要將之前私自轉賣的房產資金返還給岳父母,以及歸還他拿走的價值近40萬加元的岳母的珠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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